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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 传旨,赐宴!(3 / 5)

在京城走了一圈,跟自己一样目的的读书人比比皆是。

去了余家的布铺,卢象升失望的叹了口气。

这个铺子早都不姓余了,铺子的掌柜成了姓张的。

问了伙计才知道。

余家在十年前就把铺子卖了,余家也正是那时候走的,也就是说自上次一别已经过去了十多年了。

在铺子伙计失望的眼神中卢象升离开了。

卢象升也很失望,自己在京城为数不多的熟人竟然不在了。

自己这次还特意从南方给他带了几百匹布绢呢!

如今这……

卢象升漫无目的走在大街上,他决定过完年就走。

这京城的气候他有些不习惯,比南边冷太多了。

此刻的余令已经到了京城门口,正在排队进城。

临近年底进城的官员很多,携带的护卫也多。

小的队伍有七八个,大一些的二三十号人,个个都挟枪带棒。

余令的队伍更是吓人。

整整齐齐的一百人,这一百人行的还是军法,往那里一站,气势自然不一样。

再跟其他队伍护卫的对比下,更显不凡。

那几个头领模样的人一看就是杀过人的。

“排什么队啊,咱们直接插队不好么!”

面对苏怀瑾的唠叨余令颇为无奈道:

“插队不好,那得多招人记恨,你要等不及你先走,我明儿去寻你!”

苏怀瑾紧了紧衣领子:“那就再等一会!”

在大明,兵器是需要登记的。

尤其是过年官员回京这个热闹的时刻,兵器的管制还是很严格的。

其实在每个朝代都差不多,但若是有功名和身份就是另说。

宋朝朴刀算是特例。

它是农具“朴刀”改造为短兵器,人们日常需要使用而不能禁止。

于是朴刀得以成为宋朝合法武器。

其实,无论在哪个朝代,百姓是不会提着一把锋利的剑或刀到处乱跑,他们更在乎肚子能不能吃饱。

至于侠客?

余令来大明这么久也没看到侠客,邪教徒倒是遇到不少。

要说那个朝代对武器管制最严格的,非元朝莫属。

元朝的律法规定:

诸神庙仪仗,止以土木彩纸代之,诸都城小民,造弹弓及执者,杖七十七,没其家财之半……

也就是说在元朝玩弹弓都犯法。

说白了,这还是异族统治者的惧怕。

大明还好,登记就行,杂耍班子用的那些真家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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