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刚昏迷不醒,安童的腿伤了,明杰的头也挨了一下。”听见东哥说要给任哥打电话,我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,在普通老百姓的眼里,能跟是刑警队的队长攀上关系,并且对方还能帮你办点事,肯定是一件值得吹嘘的事情,但我不一样啊,我作为一个混子,去跟另外一个混子打架,最后不仅没打过对方,而且等自己被打跑了以后,还得求刑警队的队长帮忙去要人,这他妈的叫什么事啊,不用想我都知道,这件事如果传出去,我们肯定很丢脸,别人怎么埋汰我暂且不提,但光想一想,估计就能把外人的牙给笑掉了。
“我知道了。”东哥说完话,沉默了几秒钟,缓缓开口:“陈志华这个人,跟我们是同期的混子,而我们那一批人,混起来的,都已经有钱了,没混起来的,要么死了,要么入狱了,即使侥幸没走这两条路的,也早都转行,去干一些没什么技术手段的工作了,那一批混子里,只有陈志华这个人,算是个意外,他即没混到钱,也没混出什么名堂,可饶是如此,他还能在社会上混这么久,肯定不是没有道理的,对付这种人,你不能着急,也不能光想着单纯靠武力去征服他,因为他见过的世面,绝对比你多,所以对付这种人,你得走脑子,明白吗?”
“嗯,我知道了。”听见东哥关切的语气,我心头一暖。
“这个社会上,除了那些触顶的江湖大哥们,最多的就是陈志华这种滚刀肉,所以这次跟他交手,对你们来说,是个磨炼,也是个教训,多跟这种人接触接触,对你们来说,不是坏事。”
“哎!”
“废话我就不多说了,你先送小刚他们去医院吧。”
“好!”
“嘟…嘟……”
挂断了东哥的电话后,我跟博博换了个位置,随后他开着车,直奔马医生的私人诊所赶去。
折腾了半个小时左右,史一刚被送进了手术室,他虽然肚子挨了一刀,但索性不是刺穿伤,而是被刀划开了肚子的皮肤,给史一刚脱衣服的时候,看见他身上纵横交错的伤疤,有很多我都想不起来是哪次打架留下的了。
除了史一刚之外,安童的大腿骨被我开车撞的,有些轻微的骨裂,明杰也有脑震荡的状况,等马医生给他们几个重伤的处理完伤口,又开始给我们几个缝针。
‘铃铃铃!’
马医生正给我缝针的时候,旁边的电话忽然响了,他接通电话聊了几句,把听筒递给了我:“找你的!”
“找我的?”我疑惑的接过了电话:“喂,哪位?”
电话那端,任哥语气调笑的开口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