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真的不像是人过的。
他虽然只是个童生出身,但是最起码找个字纸店,抄抄书名,写写家信,好歹也能混个肉包子吃啊!
因此,他十分想投降后回到和平的好日子里。
然而,他的计划注定终止了。
因为狗二眼战略转移的心思已经决定了。
“哎呀,对呀!咱们可以走呀!”
狗二眼越想越觉得对劲。
周秀才越想越觉得后悔。
早知道前几天给他讲霸王自刎多好呢,听刘邦的故事听多了,别的不会,就会跑路了!
而狗二眼已经站了起来,目露精芒。
这附近几片山头他都熟悉,大不了就走了呗。
反正他这山寨也没啥东西值得留恋的,除了那张拼着兔子皮的褥子值点钱,剩下的都是破烂。
连他睡觉搂着的媳妇都是木头扣的,你算这都穷成什么样了。
没啥舍不得的!
他一摆手,冲着后面的庙屋喊了一声。
“小的们!”
“有!”
十几个歪七扭八的人走了出来。
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长的短的半拉耳的一支眼的。
好一只浩浩荡荡的残疾人队伍。
但是站在这只队伍前面,狗二眼自豪的一拍手。
“有道是留的,留的什么来着?”
一旁的周秀才赶紧补充。
“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!”
狗二眼这才点头。
“对对对,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,现在来了一伙官军。
咱们敌他们不过,所以大王我决定,咱们颠了!”
说着,他意气风发的一挥手。
“走!”
殊不知山谷外的谷口初,雪亮的铠甲已经杀到。
张永春坐在马车里,眯起眼睛。
这里就是那个据说盘踞了七八年的巨匪头目,狗二眼的所在地了吧!
我倒要会会你们!
ps:似乎大家误会了啊,我跟大家道歉不是说我今天就不更新了。
今天还有两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