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几天的功夫,我要搬过来玩一下~”灵灵欢呼雀跃。
“孤男寡女共处一室?”曹元皓笑了笑,“灵灵小妹妹,你很勇?”
“死刑之下,三年往上!”灵灵对于法律这一方面的知识,了解的还不少!
当然,对于这么小的灵灵,曹元皓当然是没有半点想法的,现在只适合做搭档!
“合同签好,现在就得搬东西了”
心中想着,曹元皓折回了青天猎所,叫了一辆计程车,大多东西都运了过去。
就跟原住户所说,这一栋别墅太大了,光是房间,都有不下七个。
之所以选择别墅,其一是因为安静,其二是因为他有众多守护灵
偶尔也是可以在家里摆一桌的是吧?
最后,还是因为便宜!对于猎人而言,买一间别墅根本算不上是负担。
也就上了大学,曹元皓才有了这个想法,不然每天一回宿舍.一群人把他供得跟太上皇一样!
至于,学府的规定?
对自由的亡灵系而言,不算事!
嘀
手机忽然响了一声,那是绿泡泡的提醒音。
曹元皓眉头一皱,打开一看,上面的好友提示中,显示了一个备注:
丁雨眠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