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一露就是一嘴“黄玉米粒”,瞅着别提多酸爽了,反正我是不敢领教。
萍子就不一样了,明明是一猎人,但生的白净,属于唇红齿白的那种,鹅蛋脸,一米七三四的个头,而且因为常年打猎,整个人呈现的是一种健康的体型,不像大城市那些女人,瘦的跟妖精似得,总归,我觉着萍子放我以前的大学里头,绝对能算校花。
别说,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,我当时就相中了她那两条大长腿,盯着瞅了十几分钟,就差没长针眼了。
人长得美,还是最好的猎人,这一切就决定萍子是这片草场最受欢迎的姑娘,哪家小伙子没想着她的身段半夜锻炼“麒麟臂”啊?
不过说来也奇怪,这萍子偏偏是谁家小伙子都瞧不上,打认识起就乐意跟我在一块,天天没事就往奶站跑。
萍子瞧上我的原因其实特简单,她想跟着我学学汉文,以后想拿着卖皮子攒的钱离开这鸟地方出去走走看看。
没办法,使鹿部落太传统了,在公家把他们从山里迁下来之前,他们一直都禁止孩子上学,怕丢了自己的传统,萍子打小就没念过书,虽说为了卖皮子会说汉语,但认识的汉字儿加起来不满一箩筐,她跟着我就是想学点汉文罢了。
不过,这姑娘哪都好,就是有点太剽悍,有次我看她可爱嘴贱就说了句“萍子,给我当媳妇生个娃,咱俩私奔,回内地生活去?”,结果可算惹急眼这祖宗了,朝着肚子就给了我一拳,二话不说扭腰一个过肩摔,干的我好几天没下得了地!!
除了这一句话说错就得挨顿揍以外,认识她,我苦闷孤独的生活可算是有了些改观,也得到了很多最淳朴的快乐!
我读了一肚子的书,自从毕业以后,也就是在萍子这里找到了点存在感,天天抠抠脚丫子,和萍子整两块鹿肉,来口小烧,跟她吹吹牛逼,日子还算有滋有味吧!
不过,也就是这个给我生活带来了快乐的女孩,后来改变了我的人生。
那件事,我到现在都清晰的记得,发生在我到了就黑山岭后的第五个月,那时候是阳历的11月,黑山岭已经下了雪,零下二十多度,牧民足不出户,奶源提价,我去收购奶的时候,和一户牧民起了冲突,整个人正是特气闷的时候,把自己关在蒙古包里喝闷酒。
也就是那个时候,萍子来了,她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的消息,知道我挨欺负了,怀里揣着两块鹿脯进来以后丢给我,然后笑嘻嘻的跟我说:“昭哥,别生闷气啦,我知道你又受欺负了,虽然我没法帮你,毕竟咱草原上的勇士从来没有让女人出面帮忙的习惯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