识基于客体而诞生,从而自我的“存在”时刻都会与他人的“存在”产生剧烈的冲突,这一冲突正是地狱的来源。
叶怀瑾坚持个人行为的徒劳和无意义,在《局外人》中可以看出,叶怀瑾将默而索塑造成了一个对生活全然无作为的角色,默而索对生活的麻木和冷静近乎冷血,并且充满了孩童式的任性和天真。
正是由于叶怀瑾对于生命态度的超脱,死亡作为生的对立面和延续面,成为了他看待生活的重要渠道。
《局外人》以一句经典的“今天,妈妈死了。也许是昨天,我不知道”作为开头,开篇便点亮了死亡的主题。
故事中有三段死亡,妈妈的死,阿拉伯人的死,默而索的死,从前到后依次表明了叶怀瑾三个核心的观念,自然,荒诞,真理。
默而索对妈妈之死的麻木,源于对自然的全盘接受。妈妈是荒原上的另一粒种子,枯萎是必经的过程,像咖啡的香气,夜晚及鲜花的气味一样自然。是事物存在和流逝的状态,无从更改和控制,只能以旁观者的面目看待。
阿拉伯人的死,则是叶怀瑾对“偶然”的讽刺,是荒诞式的处理后果,默而索枪杀阿拉伯人,仅仅因为他挡住了阳光,而阳光和大海是默而索最热爱的事物。
默而索对生命是漠然的,他也不存在道德的自我审判,因此这一杀人事件对他而言,就如同拨开遮住阳光的叶子。
之后的审讯中,默而索依旧是以旁观者的身份看待他人对自己的指控,审讯过程,默而索在妈妈死后的表现成为了人们指责他的重要判断标准,在他人眼中,一个没有在妈妈葬礼上哭泣的人,毫无疑问是个冷血动物,残忍的杀人犯。
检察官甚至说了这么一句:“我控告这个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。”也就是说,在一桩刑事案件中,道德标尺成为了重要指标,成了人们排除异己的工具。
我的老师,朱凤清认为存在主义强调的道德是群居社会的产物,是维持群体利益的工具,是扼杀个性和个人意识的,是会限制人的自由并抹杀人的本性的。
这方面看来老师和叶怀瑾的思想不谋而合,叶怀瑾将默而索置于集体审判的平台上,一方面激化了个人意识和社会意识的对立冲突,另一方面又使默而索以局外人的冷静视角看待全部的冲突过程,依旧是以“无作为”对抗激烈的道德抨击。
默而索被判死刑是种必然,但这并不意味着默而索的“存在”遭受了毁灭。事实上,在对抗中,默而索获得了胜利。社会意识的目的从来不是毁灭异己,而是同化异己。